住宿标准: 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,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。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小孩不可(不含)参加指压按摩、SPA等项目。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,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,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,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费用(当时发生的费用离店前支付酒店前台)
用餐标准: 早餐5顿,为酒店房费包含,客人自愿放弃不吃,费用不退。
正餐7顿,十人一桌(七菜一汤或自助,茶水+水果),如不足十人,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。
景点门票: 行程所含景点(区)门票为第一大门票。
儿童成人
标准: 2岁至11岁者,不占床位。12岁至18岁者视为成人,则其加占床费用,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。
备注: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(不含)参加指压按摩、SPA等项目,费用不退。
老人及儿童视情况需加收领队服务费,服务费包含内容为领队对儿童老人的贴心照顾和服务,以及医疗包(棉签、纱布、酒精、创口贴)等。60岁以上老人及特殊病史的游客参团需提供三甲医院健康证明。
1、泰国签证费,提前国内做签证250元/人,若做落地签需加200元/人(领馆签需提前5个工作日给到资料)。
2、旅游意外险(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,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“人身意外保险”,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。
3、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“机票燃油附加税”的临时上涨费用,超重行李托运费。
4、游客往返厦门机场交通费用。
5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如: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,洗衣/通讯/娱乐/私人购物等。
6、按照国际惯例,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,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(酒店、餐厅等)服务出色,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(金额20铢-100铢不等)。
7、因天气/海啸/地震/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。
8、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