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大交通:厦门-天津往返经济舱机票,含往返机场建设税。
2、住宿:准三星酒店标准间(大床/双床)4晚住宿(不含单房差)。
注:早餐均为酒店免费赠送,所以不会很丰盛,如不用早餐不退费用。
注:如以上参考酒店房满的情况下,安排不低于上述标准的酒店,敬请谅解!标准间(大床/双床)及入住酒店名称以实际安排为准,导游信息提前1天电话/短信通知。)
3、用餐:4早8正(便餐30元/正,其中一个特色餐全聚德烤鸭60元/正.饺子宴30元/正,春饼宴30元/正)十人一桌八菜一汤,如人数减少,菜数相应减少。所有行程中不含用餐的敬请自理,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,则餐费不退。
4、用车:全程空调旅游车(保证一人一正座)。
5、门票:以上行程所含景点首道门票。个别景点政策性关闭,只参观外景。赠送景点客人不参加不退任何费用。
6、导游:导游讲解服务;(在不减少行程景点的前提下,我社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)。
7、以上门票为折扣后优惠价格,任何证件在京无优惠可退。
8、儿童:12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、不含早、不含门票、在京产生的费用,敬请自理。
9、购物:无(等若景区内有商品销售,属景区行为,客人自愿购买,不视为旅行社安排购物行为)。
1、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。
2、全程单房差或加床。
3、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。
4、景区内电瓶车、滑道车属景区内另行付费的小交通项目,属于客人自愿消费,不购买的客人须步行。行程相关的景区内小交通如下:八达岭缆车或滑车140元/人、奥运小火车60元/人、颐和园慈禧水道140元/人、圆明园电瓶车70元/人。
5、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。
6、因交通延误、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、罢工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。
7、个人费用、包括:酒店内电话、传真、洗熨、收费电视、饮料等费用;洗衣,理发,电话,饮料,烟酒,付费电视,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;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。
8、旅游意外险: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(建议旅游者购买)。
9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。
10、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。